小柳是某饮品的促销员,但她却在为月饼的销路发愁。她说,现在泉州一些酒店搞月饼促销,他们公司的产品要在该酒店销售,就要购买酒店的月饼。而公司将月饼买回来后,要求员工每人领走300元的月饼券。“公司让我们自己想办法把月饼卖出去,卖不了的话,就从工资里扣。”小柳很郁闷,每个月工资还不到1000元,房租等生活费都靠这笔钱,现在又增加了新的负担,她都想辞职不干了。
“没有人要买月饼,我们很着急。好几个同事于是离开了公司,因此拿不回当初进公司时交的押金,工资也没有了。”小柳投诉称。
记者接到小柳投诉后,立即采访了小柳所在公司负责营销的经理。该经理称,公司今年接受了许多酒店几万元的月饼,实在是迫不得已,才将压力转到员工身上。她说:“我们也是受害者。”
该经理说,这种情况在今年很常见,很多酒店都要求到酒店卖酒水的商家购买酒店的月饼,有点像在变相收取进场费。但是,记者随后采访泉州市工商部门,他们却说:“从来没有接到过这样的投诉。”据介绍,直到目前,泉州市工商局从未查处过一起这样的案件。
对于这家公司把月饼与员工工资挂钩一事,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发放应当是足额的货币,而不能以实物进行替代。如果有哪家公司以实物代替货币发放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责令公司补发货币工资。
信息来源:东南早报 黄艺芬 谢伟端 徐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