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宽巷子的家庭露天茶馆敲字,昨晚音乐房子的酒精在头脑中继续挥发,舌头的知觉因为中午的麻辣然面彻底丧失。2块钱一杯的素茶,1个下午的空闲,这个感觉似乎很成都。用四川话说就叫“好安逸”,“好巴适”。难怪在成都呆了5年的杜甫感慨:“可惜欢娱地,都非少壮时”。
宽巷子的老房子很多已经变成断壁残垣,不时有白发苍苍的老者在家人搀扶下对着某座废墟指指点点,茶馆的老奶奶告诉我,这里的房子是晚清保路运动时候修的,100多年了,她从云南嫁过来,已经住了50多年,“哪个舍得搬嘛”,老奶奶不断重复着这句话。拆迁后,她们将要住到三环路去,这里也将变成4万8一个平方的豪宅区。很庆幸我能见到这百年成都的最后一眼,这种在上海已经听过太多的故事打乱我的思绪,将我拽出“很成都”的感觉。
一个山羊胡子的老外过来问路,前面的龙堂旅舍貌似一个进藏者的集合之地,背着大大登山包的旅行者在我面前来来往往,拆迁的工人穿着显眼的橙红色敲敲打打。忘记了时间,甚至忘记了身在何处,梦里不知身是客。当我能和成都人一样,用比在上海时慢1倍的步速在寻常街巷闲逛时,我却已经要离开,告别这段混在成都的日子。
事实上,这几天我一直想拍一张“最成都”的照片,但却无法把成都浓缩成一个符号,一个天安门、东方明珠之类的符号。成都这个城市似乎有种魔力,缤纷迷乱却又朴实可爱,悠闲懒散却又生机勃勃,就像绵软婉转的四川话一样让人心情松弛下来。老舍在《我的理想家庭》中这样写道:“这样理想的家庭,顶好是在北平,其次是在成都和青岛,最不济也得在苏州。”老先生的4处心水推荐中,成都是我最后一个到的地方,却是唯一让我不舍离去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