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政府获悉,为推进全省旅游小镇建设,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从今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旅游小镇建设项目贴息资金。云南省还将于2007年对全省旅游小镇建设进行评比,命名一批“云南旅游名镇”。
据悉,从今年起,省政府分别从全省的项目贴息资金、城镇规划资金和旅游市场开拓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专门用于旅游小镇建设项目贴息、规划补助和市场营销等。其中,省发改委从今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贴息资金;省建设厅每年拿出一些资金支持各地做规划,今年先安排500万元;省旅游促销资金中也将安排一定额度,专门用于旅游小镇的宣传等。省政府同时安排相应的扶持资金,专项扶持旅游小镇的发展。与此同时,在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旅游小镇建设用地可以考虑在州、市甚至是省内进行土地的占补平衡,并通过迁村并点、土地整理、开发利用荒地和废弃地等挖潜措施盘活土地存量,解决部分建设用地困难。
另外,省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旅游小镇建设指导协调小组”,省建设厅、省旅游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负责旅游小镇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协调小组还将于2007年对全省旅游小镇建设进行评比,对开发建设质量高、成效显著的小镇,命名为“云南旅游名镇”,并颁发牌匾。(完)(李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