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

2005-12-02 新华网
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30日电 记者29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目前已批准杭州、珠海、江阴等3个城市,成为第二批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城市。海口、大庆、荣成、文登、宁波、深圳、苏州、太仓、烟台和莱州等10个城市2004年复查目前仍未能通过。

  据介绍,第二批通过复查的3个环保模范城市,在不断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城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示范作用。杭州提出创模“永远是进行时”,积极实施萧山、余杭区创模工作,实施西湖综合保护工程、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正确处理好“环境立市”与“工业兴市”的关系,加大工业污染企业搬迁治理的力度;珠海结合创建生态市、贯彻落实治污保洁工程和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排污管网完善工作成果显著;江阴市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加快污水集中处理,保证每个镇至少拥有一座污水处理厂,形成了农村污水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的“江阴经验”。

  自2004年起,环保总局组织对命名三年以上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行复查。重点复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必须达到的28项考核指标以及市容市貌、城乡接合部和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状况、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运行情况、企业污染防治状况、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改进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张家港市、昆山市、常熟市、青岛市、威海市、中山市和厦门市等7个城市,已于2005年2月首批通过复查,汕头市由于整改尚不到位,受到限期整改的“黄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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