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赛
一, 比赛形式
1, 本次“挑战赛”是在黑龙江天然冰雪江面上,以界江越野拉力竞速计时赛、双车道冰雪场地越野障碍赛、森林界江越野拉力赛的形式举行。赛手必须按照组织者规定的路线行驶。
2, 赛段路况:界江冰路(含冰凌路)、雪路、森林(冰雪路)、场地障碍等。
3, 本次挑战赛最大接受报名额度为60辆参赛车,车队俱乐部最大报名额度为9辆参赛车。
4, 本次挑战赛由两场界江越野拉力竞速计时赛,一场双车道冰雪场地越野障碍赛,一场森林界江越野拉力赛组成,按车手驾车通过规定赛道的时间与加罚时间之和评定成绩,以每场比赛成绩排名所获积分相加评出总成绩。
5, 本次“挑战赛”分A组,B组,安全改装组个人赛和俱乐部杯赛。
二,比赛标准名称
第三届中国大兴安岭-漠河国际冰雪汽车挑战赛
三, 比赛日程
2006年3月15日漠河县宾馆报到、欢迎晚会
2006年3月16日开幕式、68公里界江越野拉力竞速计时赛
2006年3月17日双车道冰雪场地越野障碍赛
2006年3月18日152公里界江越野拉力竞速计时赛
2006年3月19日森林界江越野拉力赛、颁奖晚会
第二章 竞赛委员会
赛事观察员: 何建东
赛事主管 : 王 闯
赛事副主管: 李沅龙
裁 判 长 : 郝世海
副裁判长 : 王 臣
赛事秘书 : 梁震宇
成统主管 : 冯广庆
车检主管 : 李 平
救援主管 : 王金生
安全主管 : 李 伟
医疗主管 : 王学军
新闻主管 : 张宝君
第三章 参赛办法
一、报名资格
1车手报名资格
凡加盟注册俱乐部的车手和领航员可通过俱乐部报名参赛,个人车组可直接与组委会联系报名,国内外车手需持有本国颁发的当年有效的汽车驾驶执照或比赛执照。每个车手仅限一个组别。
2俱乐部杯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俱乐部杯的车队由最少两辆,最多三辆同一组别赛车组成,取二名车手的最好成绩计算俱乐部杯
未报名俱乐部杯的车手,仅计算个人成绩。
A,B,安全改装组每个俱乐部组别仅限一个车队报名俱乐部杯。
二,报名人义务
报名人对车手、维修人员和其他所有随行人员的全部行为负责。
报名人必须遵守并依照中国汽联颁布的相关规则、本规则及组织者颁布的其他补充规则、公告、通知等文件参赛。
报名人必须代表俱乐部、车队如数缴纳报名费。
报名人必须清晰完备地填写及签署报名表,并要求参赛车手一同签署,不得替代。
报名表是车手、车队与组织者签订的参赛契约。(报名人系所属车队,俱乐部领队或经理。)
三、 报名和报名时间
1、参赛者应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在比赛开始前1天将报名表递交或邮寄至挑战赛组委会。
2、报名工作在比赛前1天截止,组委会以在截止日前收到的汇款(当地汇款单据)日期为准,确认参赛名额,之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3、组织者有权拒绝认为不安全的车辆报名参赛。
4、报名时间:2006年2月20日0时起——2006年3月15日17时止
5、非组织者原因组委会在报名结止日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还报名费的申请。
四、 保 险
所有的车组必须有每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项保险为强制性保险(保险费150元含在报名费中)。非内地车组须附加个人旅游保险。组织者将为比赛投保公众责任险。
所有参赛车辆包括临时入境车辆在比赛期间必须办理当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元。保险单必须在行政检验时出示。
保险期限为从第一天比赛开始至比赛结束或退出或除名时止。
五、 广 告(省略)
六、报名费(省略)
第四章 参赛车辆
具有报名资格的车辆为4轮驱动,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轻型越野车。所有车辆必备灵便,坚固的安全带。参赛车辆由报名者自带,必须持有本国公安部门核发的牌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参赛车辆根据发动机排量分组比赛,分为:A组 3000cc以下(含),B组 3000cc以上至5000cc以下。安全改装组 8000cc以下
允许车辆进行安全改装。除轴距、轮距的改动限制在20厘米外,其他改装不受限制,但车检主管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赛。
不得额外加装任何形式的涡轮增压器装置(量产原车自带除外),原车带有涡轮增压器的排气量,按原车排气量分别乘以1.5(柴油车)和乘以1.7(汽油车)后的数值计算分组。
在比赛期间,所有的车组成员必须穿戴防撞头盔,推荐使用国际汽联注册产品,必须携带不少于一个2公斤的灭火器。
安全改装组,必须加装防滚架,其中选任意一款结构即可。见(中国汽联工作手册、附件图例)。推荐加装4点式安全带和桶式座椅,两条肩带和一条下摆(腰下);在车体上的固定点:两个给下摆带,两个或一个与座椅对称的给肩带。推荐使用符合FIA注册标准的8854/98型号,安全带必须装备旋转扣快开释系统。安全带禁止设置在座椅上或座椅支撑上,4点式安全带其肩带形成的交叉必须与前座中心线对称,肩带必须向后并且安装在与靠背顶部边缘水平线45度角以内。对于不可能固定在系列安装点(原型车预留点)的上肩带和下摆带,其新的固定点必须设置在车壳和车体上。如安全带金属部件或扣件出现弯曲、变形、生锈、开启功能不全,必须更换。
第五章 竟赛场地
一,场地赛赛道
1.比赛在封闭的赛道内进行。赛场内设检录区、发车台、障碍通过区和冲刺计时区。
2.赛道长度约3500米,障碍为:大驼峰、冰块路、冰双边桥、冰单边桥、斜坡路、连续坡路、飞越平台、跷跷板、V型坑、S型沟、自然坡等。
3.场地设置赛事控制中心、主席台、观众区、救援站、记者采访区、赛车维修区、车辆停放区。
二, 越野拉力赛道
路况为界江冰路(含冰凌路)、雪路、森林(冰雪路),非封闭赛道。
第六章 竟赛运行
一、 车手的义务
1、 车手应遵守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颁发的《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本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的规定,否则取消比赛资格。车队或其他成员的违规行为将可导致其参赛车手受到最重至除名的处罚。
2、 车手比赛时必须带头盔和手套。这些护具必须符合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的有关规定,严禁穿着混纺或化纤质地的服装参赛。
3、 车手比赛时必须沿赛道指示方向行驶。以任何形式逆向行驶者,将被除名。
4、 车手比赛时必须按顺序通过障碍。以任何形式违背通过顺序,驶离赛道或部分及完全地回避障碍,以及走错规定路线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5、 冲过终点线后不减速行驶者取消比赛资格。
6、 进出停车场、维修区和通行路线不减速慢行者取消比赛资格。
7、 严禁在检录区、等候区、发车台、赛道、冲刺点、停车登记点和维修区加油,违者取消成绩。
8、 比赛期间严禁车手和副驾驶员使用任何无线通讯设备,违者取消比赛资格(限场地赛)。
9、 领航员可以在发车点和冲刺点之间的比赛路段中下车引导车辆,但严禁其使用指定自救工具以外的人力协助车辆。领航员下车进行引导和自救时,其人身安全由车手和报名人完全负责(限场地赛)。
10、 车辆通过障碍时,允许在没有外力协助的情况下使用自救工具(防滑板≤1.2米,宽度≤0.3米、千斤顶、铁锹、绞盘)。车手在车辆检录时需向裁判出示自救工具。
11、 发生重大险情,造成他人或组委会车辆、设施严重损坏或人员伤亡者取消比赛资格,车手及报名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 车手有义务维护组织者、赞助商的权益,有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比赛的正常秩序和处理同其他车队的关系。
13、 车手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任何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组织者有权根据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制定的《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比赛违纪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14、 组织者将在赛前安排车手或车队经理会议,车队代表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如缺席,取消比赛资格;如迟到(以赛事主管宣布开会的时间为准),在预赛成绩中加罚30秒。
二、 车辆维修
1、 赛车在赛道上不得接受任何外力帮助,包括接受维修工具等。接受外力帮助者将被除名。
2、 赛车的维修必须在组织者指定的维修区内进行。
三、 车手分组与发车顺序
1、 车手根据驾驶车辆的组别分组参赛。
2、 第一场比赛发车顺序:以抽签决定,第二场比赛的发车顺序由第一场成绩决定,据场地情况以成绩优异者最大利益排序发车。发车顺序将与赛事公告一同公布。在发车顺序公布30分钟后自动成为正式发车顺序,不再接受任何关于车手资格,车辆资格和发车顺序的申诉。
四、 资格审验
1、 车手必须在补充规则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验。
2、 报名人和车手必须出示下述文件:
车手本国公安交通部门核发的驾驶执照,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核发的比赛执照或临时比赛执照。
3、 未能通过资格审验者不得参赛。
五、 车辆检验
1、 车手必须在补充规则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车辆检验。
2、 组织者有权禁止被视为不安全的车辆参赛。
3、 车手必须向组织者交验:
参赛车辆,并按规定粘贴比赛号码和组织者广告。
按要求携带的赛服、头盔和手套。
4、 未能通过车辆检验者不得参赛,经改装检验后合格后方可参赛。
5、 组织者有权在比赛期间对任何车辆进行抽检。
六、 检录与发车
1、 检录
1) 车手必须按照正式发车顺序表规定的检录时间到检录区入口报到。
2) 车手迟到超过5分钟按弃权论处。
2、 发车
在裁判引导下,车手驾驶赛车上发车台。发车采用手动计时发车,裁判出示10秒提示牌后,裁判倒数5秒,挥动绿旗,车辆出发,计时开始。
1) 发车间隔将由补充规则公布。
2) 发车严禁抢跑,裁判出示10秒提示牌后,抢跑1次罚时30秒,连续抢跑2次取消比赛资格。
3) 自裁判挥旗发出发车信号后30秒内未能发车者,视为退出比赛。
4) 车手必须接受发车裁判员对头盔,手套,安全带,灭火器,赛员证的检验。
七、 裁判与旗语
裁判使用下述旗语:
1) 黄旗: 警告车手减速
2) 红旗: 中止或终止比赛
3) 绿旗: 发车旗或继续比赛
4) 黑白方格旗: 到达冲刺点
八、 计时
1、 场地比赛使用手动计时方式,时间记录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2、 车手每次通过赛道的最大允许时间为10分钟,即:自发车计时开始,必须在10分钟内通过终点,否则将被视为未完成退出比赛。
3、 越野拉力具体最大允许时间以各场补充规则公布为准。
九、 冲刺和终点
1、 赛车在通过冲刺计时点瞬间,成绩将被记录,在终点裁判处签到后,成绩方可有效。
2、 赛车未能到达并通过终点者,比赛成绩无效。
3、 在终点未减速、停车(指定停车场)者,比赛成绩无效。
4、 在冲刺点及终点区间,发生撞击计时设备、场地设施及交通事故者,比赛成绩无效。
第六章 成绩评定(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