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06-03-28 新华网
 记者从天津市旅游局获悉,《天津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近日出台,今後天津市地区内出现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时,天津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会透过媒体发布本地区的旅游警告、警示,启动救援机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

 据介绍,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级。重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5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的;较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者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的;一般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的。

 在突发事件发生後的资讯报告方面,预案要求,突发事件发生後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旅游局报告。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後,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後,对较大和重大突发事件,要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旅游局和市政府,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後,及时作出完整书面报告。
延伸阅读:
昵称: ( 评论不超过2000字 )
网站联系邮箱: ICP备案证书(号)浙ICP备06035441号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06-2008 Hztt Organiz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