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商品今后可人民币结算

2006-04-25 法制晚报
  外管局昨日发布了《关于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现行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完善和调整。今后出入境人员购买免税商品将更加方便了,原先以外币标价和结算的商品如今也可以用人民币标价和结算了。

  据外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扩大了免税商品标价和结算的币种范围,将现行销售免税商品应当以外币标价和结算的政策调整为可以人民币或外币标价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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