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寮溪”遭杭州人抢注 瑞安旅游局紧急介入

2006-05-11 温州网-温州商报
  几天之后,我市“寨寮溪”景点名称可能成为杭州人所拥有的商标。昨天,记者从温州市兴业商标事务所获悉,“寨寮溪”遭杭州一家贸易公司抢注。而我市“寨寮溪”景区如果在本月13日前还不提出异议的话,杭州这家贸易公司就注册成功该商标了。

  据了解,杭州中创贸易公司在旅行社、旅客陪同、旅行陪伴、观光旅游、旅游安排等与旅游业有关的服务项目上注册了“寨寮溪”商标。目前,该杭州公司申请的“寨寮溪”商标已在公示期内。按照国家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给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目前,“寨寮溪”商标三个月的公示期仅剩三天时间了。也就是说,我市寨寮溪景区必须在三天时间内提出异议,否则“寨寮溪”就要成为这家杭州贸易公司的商标。

  温州市兴业商标事务所法律事物部主任陈贺政表示,近年来旅游景点名称被人抢注的例子也很多。若“寨寮溪”被注册成功,我市要再想以“寨寮溪”之名经营旅行社、观光旅游和运输等服务项目,就得花钱向别人购买了。

  他还表示,一般旅游资源的产权保护由风景旅游管理部门代政府部门进行保护。一个叫得响的景点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城市或地区的一张名片,而开发、利用景点资源的前提首先是要保护好景点,包括保护好景点的名称等要素。

  昨日下午,记者与温州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告之此消息。随即,温州市旅游局就和瑞安市旅游局取得联系。目前,瑞安市旅游局正在紧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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