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惠台新政策已积极落实

2006-05-18 新华澳报
  中共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四月十五日在两岸经贸论坛闭幕式上,受权宣布和通报了大陆方面将进一步采取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十五项政策措施。一个多月来,在有关部门和地方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努力下,这些政策措施有的已开始为台湾同胞提供实实在在的利益和方便,有些措施的具体办法将于近期公布。大陆方面的积极作为和善意,受到广大台湾同胞和岛内舆论的欢迎和肯定。

  陈云林宣布和通报的十五项措施中,七项涉及农渔业,四项涉及医疗卫生,其他则涉及教育、旅游、台胞来往大陆、台胞在大陆报考报关员等。

  在农渔业方面,十五项惠台政策措施公布五天后,大陆方面即迈出履行承诺的第一步。二十日在山东寿光开幕的第七届中国(寿光)国际蔬菜博览会,对台湾厂商参展的已经实行零关税以外的果蔬和其他农产品实行零关税,对部分产品还减免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在通关和检疫方面提供方便。

  四月十九日,国家质检总局发佈公告,决定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起,扩大台湾水果、蔬菜准入种类,并简化台湾自捕水产品进境检疫要求。从五月一日起,产自台湾地区获准进入大陆的水果种类从十八种增加到二十二种﹔产自台湾地区的十一种蔬菜获准检验检疫输入,并实行零关税。同时,正式允许来自台湾渔船自捕的水产品输往福建,参照大陆自捕渔船做法,凭公海捕鱼许可証、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証书。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质检总局针对台湾销往大陆的蔬菜和水产品制定了快速报检、快速查验、快速放行等便利化检验检疫措施,并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抓好落实,既要确保质量安全,又要促进贸易顺利发展。

  台湾水产品主要进入福建销售。福建检验检疫局在五月上旬推出八项具体措施,包括:现场检验检疫做到人等船,继续实施「三个立即」,装载台湾水产品的船舶一经靠岸,立即卸往进口水产品专用仓库,检验检疫人员立即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立即放行﹔实验室检测做到随到随检﹔检疫审批做到专人办理﹔扩大进境水产品专用冷库的备案范围,同时帮助规划、建设大型进境水产品专用仓库﹔开设专人接听的热线咨询服务电话,等等。

  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会长李水林四月下旬表示,海贸会已邀请台湾省农会、台湾区果蔬输出业同业公会、台湾省渔会、台湾海峡两岸航运协会等民间行业组织以及台湾主管部门委托的民间机构,于五月上旬共同组团来京,就对台湾农产品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涉及的技术性问题,包括产地証明文件的出具和认証、检验检疫流程以及运输安排等进行协商。李水林表示,希望台湾有关主管部门尽快促成上述协商,使台湾农产品能顺畅地以零关税进入大陆市场。

  新批准的两个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分别于四月二十八日在广西玉林、五月十二日在广东佛山和湛江成立。至此,大陆自一九九七年开始设立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达到七个,分佈在福建、海南、山东、黑龙江、陕西、广东、广西等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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