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旅游条例》出台

2006-05-19 华西都市报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规划与统计司了解到,根据规划,将建立“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分工与协作协调委员会”,实施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分工与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全国第一个区域性和阶段性的旅游发展管理条例《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管理条例》正在制定中,将从法律高度保障三峡区域旅游分工与协作联席会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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