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贸易“出拨子”
――“旅蒙商”给草原人民的生活带来福祉
在塞外蒙古高原经商的“旅蒙商”,根据牧区畜牧业生产的特点,一般都是在春夏之际赶着牛拉货车,将各种各样的商品送到蒙古王爷府、寺院、营地、蒙古包去进行交易。这种贸易关系,对于远离内地城镇的蒙古人来说,是迫切需要的。
“旅蒙商”们运送到蒙古地区的商品,一般都是根据蒙古人日常生活需求,“以车载杂货,周游蒙境”,而且都是“以物易物,事成两便”,蒙古人都感到简单、方便。
他们经销货物的方式被称为“出拨子”,是一种“信用贸易”。早期的“旅蒙商”们一般每年派遣几批人马,分头将商品装上牛车或者驼背,以三四人到十来八人为一组,携带齐全途中需要的食物、炊具、帐篷、行李等,沿途不做零售买卖,各组直接到达所指定的地点,然后走浩特(指草原上的自然村落),串蒙古包,先把蒙古牧民所需要的商品赊销给他们,当面跟他们讲好交换条件,这些货物折合多少牲畜、多少皮或毛,先不收取。待到秋冬之交牲畜膘肥体壮的时候,各组人员在掌柜的率领下,骑马乘驼,带着账簿,前来蒙古牧民住地收取牲畜和畜产品,同时还要带来大批新的货物,选择与其有交往的蒙古人家,或者支起帐幕,挂出用蒙古文书写商号名称的招牌,将带来的商品陈列出来,招徕顾客做生意。
在做买卖之前,商号掌柜或负责人都先带上鼻烟壶、砖茶等礼品和商品的样品,去拜访当地王爷札萨克和寺庙上层喇嘛,以取得他们的支持,同时将他们所需要的各类商品优先供应,并且讲定价格。如果赊购货物,日后用牲畜和畜产品还账,就当面写下字据,由商号收存。这样,无论是做生意,还是向蒙古牧民收取所赊购货物的牲畜或畜产品时,都会得到蒙旗官府、寺庙主持喇嘛的支持。
还有些“旅蒙商”先“贳物于蒙,不立券”,“以牲畜质物,指定某畜由原主代为饲养,数年后取之如携,若有死伤,原主指他畜以为偿”(《清稗类钞》)。更有的以少量的低廉商品,交换牧民的幼畜或者瘦弱牲畜,先留在牧民那里代为饲养,待牲畜长大增肥,再交给商号赶回内地市场高价出售。这种交换方式,是商号和牧民两方面都愿意的。
总之,早期“旅蒙商”在蒙古高原的贸易,给蒙古牧民带来了他们需要的商品,也把他们富余的牲畜和畜产品交换了出去,对蒙古地区的商品经济产生了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