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不良卫生行为将受处罚
《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将被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在宾馆、饭店、体育场、医院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的;乱扔废旧电池、塑料包装物,抛撒冥纸,随地便溺的;乱倒垃圾、粪便和污水等不卫生行为将被禁止,并将视情节处以5元至1000元罚款。
鼓励农村建设卫生户厕
《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并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的建设,推广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鼓励农村建设卫生户厕。新条例同时规定,农村饲养家畜提倡圈养,血吸虫病防治区域的家畜应当圈养。不防苍蝇老鼠蟑螂最高罚五千
《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公共服务场所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仓储单位应当有防治病媒生物的措施,对违反规定没有采取防治老鼠、苍蝇、蟑螂措施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