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餐饮食品样品需保留48小时备查

2006-07-04 重庆晨报
  《南滨路餐饮服务质量标准》昨日审定完毕,本月15日起将在南滨路餐饮企业中开始实施。南岸区质监局昨天透露,这是重庆第一个关于餐饮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的区域性地方标准。

  极具参考价值

  由于全国目前尚未制定出相关标准,有关专家称,此标准的出台,将来可为国家标准委制定全国性行业标准提供一个极具参考价值的蓝本。

  南岸区质监局介绍,在标准中,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出了极具操作性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就餐服务要求”、“厨房要求”、“环境要求”、“管理制度”这些十分明细的规范要求。

  细化门厅服务

  其中,在“就餐服务要求”中,标准细化到对门厅服务(迎接客人等)、茶水服务(问茶等)、介入服务(展示菜单等)、点菜服务(介绍菜品等)、酒水服务(展示酒水等)、出菜服务(冷菜服务、热菜服务)、巡台服务等都作了详尽的规范操作要求。

  不得露天烧烤

  在“环境要求”上,标准明确规定,“一条街企业”的招牌应美观,牌匾文字标识和公共标志应醒目规范、准确;一律使用清洁燃料,不得用煤作燃料,不得露天经营烧烤食品等。

  样品保留两天

  在“管理制度”上,标准规定,“一条街企业”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保证机制;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应有醒目的价目牌或完好的价目簿;十桌以上按规定上报,对食品样品保留四十八小时备查;应建立顾客投诉受理制度,制定投诉受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指定专人负责,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卫生应急处理预案和预防措施,严防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规定进行配套

  标准制定人之一、南岸区质监局质量科林科长昨天介绍,提高“南滨路餐饮一条街企业”的整体服务管理水平,为重庆打造“美食之都”,在全市率先推出第一条“餐饮服务示范街”。

  南岸在有关部门还配套制定了南滨路餐饮企业《基本卫生规范》、《员工服务手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同时,从7月15日起还将在南滨路餐饮企业中广泛开展“质量调查”活动,直接征求消费者的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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