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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旅行社 暂行规定将重新修订
2006-07-24 市场报
本报讯日前,国家旅游局会同商务部修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降低了外商投资国内旅行社的门槛,放宽了对其的限制。
国家旅游局网站近日公布《暂行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有两处改变:一是原本规定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现在降低为“注册资本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二是原本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方设立控股或独资旅行社的范围限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5个城市,修改后,取消了此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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