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定居民楼内禁建饭馆歌厅

2006-07-25 福建日报

  据新华社电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

  浙江省政府日前印发的《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对于在居民住宅楼范围内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将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异味、粉尘的项目。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城市服务业的迅速发展,设在居住区住宅楼的饭馆、KTV歌厅等遍地开花,由此带来的油烟、噪声污染问题成为居民生活的一大烦心事。

延伸阅读:
昵称: ( 评论不超过2000字 )
网站联系邮箱: ICP备案证书(号)浙ICP备06035441号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06-2008 Hztt Organiz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