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新建餐饮店须符合的环保要求

2006-07-28 温州商报
  蔡先生:我准备在市区大南门一带开一家餐饮店,在环保方面有哪些要求?

  温州市环保局答复:按照市环保局关于餐饮项目的审批细则,新建餐饮项目须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规划功能,不得选址在居住用房内;2、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水等污染物应有较好的排放条件(如专用烟道等);3、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项目直接报当地环保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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