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业受雇不足60日 均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2006-07-31 大公报
  本港经济复甦,不少企业以加薪方式挽留人才,不过,亦有些公司出尽办法以减低经营成本。饮食业职工总会表示,近年有不少雇主为了避过强积金供款,不断更改员工合约,令雇员在受聘不足六十日的情况下,「合法地」不用参与强积金计划。工会接获最多投诉为饮食业及建造业,希望当局聘请更多义工协助巡查,以加强本港十八万多名饮食业从业人员的保障。

  根据现时法例规定,凡年龄介乎十八至六十五岁,在《雇佣合约》下受雇不少于六十日的全职及兼职雇员(「临时雇员」除外);以及六十五岁或以下的自雇人士,均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中小型食肆重灾区

  饮食业职工总会主席颜振雄表示,工会最近收到超过一百名会员投诉,指有不少中小型食肆的雇主不断更改员工合约,解除即将聘请满六十日的雇员合约,再重新签订另一张合约,或要求员工自愿成为自雇人士,以避过为员工供款强积金。

  颜振雄说:「很多中小型食肆的雇主觉得劳工成本很高,所以经常想办法减去员工应有的福利。现时有很多雇主为了减少强积金的开支,会把将近工作六十日的员工合约解除,重新签订另一张合约,不断地签约又解约,就可以避过强积金供款。」

  中小型食肆主要为茶餐厅、中式酒楼等,颜振雄说,由于从事饮食业的员工多为低学历人士,而侍应、杂工等饮食业工种均属于低技术工种,员工议价能力低,雇主可轻易聘请别人代替其位置,工友受到不公平对待时多会采取哑忍态度,被剥削的员工亦不敢挺身而出,指控其雇主。

  工会建议加强巡查

  颜振雄表示,饮食业强积金供款的情况难以监管,有关当局有必要加强巡查,以及严厉执法,建议当局聘请更多义工,或鼓励团体提供讯息,以协助当局巡查食肆。

  根据资料显示,积金局接获建造业及饮食业的投诉,占总数的四成三。该局表示已加倍留意这两个行业,并会调派额外资源。

  现时强积金行业计划只涵盖建造业及饮食业为临时雇员设立强积金,未来当局将会作出检讨,包括考虑扩大行业计划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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