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必须在国家的发展中发展自己。只有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并与内地并肩发展,香港才可保证不被超越和遭到边缘化。能否迅速有效地自我提升,将是未来几年「十一五」期间香港所面对的最大挑战。
八月初在广州举行的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取得了一些较重要的成果,反映粤港关系日形密切,合作程度日深。当然,这离不开中央的积极支持,近期各种迹象更显示中央对香港与内地进行双赢合作有不少期望,问题是香港能否一如所望把握良机。
粤港会议有成果
联席会议取得了至少两项重大成果。一是对港珠澳大桥的通关形式取得协议,实行「三地三检」,并把建桥方案上报中央审批,令旷日持久的争议基本得到解决。二是香港与珠海机场将通过共组联营公司进行合作,开创两地间此类合作的先河。此外,在环保特别是火电站排污问题的协商上,亦有了实质性进展。
具体项目的突破固然可喜,但更根本的是两地对跨境合作的日益重视与积极取态。交流合作的机制通过粤港会议、泛珠及CEPA等框架亦逐步强化。从长远看,尤为重要者是,两地要更深入地思考合作的战略方向。对此议题香港各界人士均渐多注重;探讨日多,但还须更多注意内地在这方面的观点,从而保证本港制订的战略方案能符合内地需要,和有利于巩固合作的双赢基础。
一个多月前,商务部长薄熙来在一个有关两地合作的论坛上,提出了两地经济的四个互补观念,反映了内地对推动合作的重点和寄望。四个互补包括:(一)利用香港的机场、海港来满足内地的货运需求。(二)利用香港的世界级服务业优势带动内地同业发展。(三)利用香港的国际化及信息优势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四)香港作为旅游胜地可为内地人士提供游览、文化、教育及购物等方面的服务。以上四项,其实都是两地正在不断加强合作的领域,但今后仍须把合作强化深化。
内地期望加强合作
类似的观点亦在七月由中联办主任高祀仁提出。在一次讲话中,他列出本港在两地交往中的四个角色及机遇,即:(一)助内地加快经济发展。(二)助内地深化改革和健全市场机制。(三)助内地企业「走出去」。(四)担当两岸中介角色,并为促进统一起示范作用。以上第四项为特殊任务,其他的则与前述几项有不少雷同。无论如何,这些观点都清楚地勾勒出,中央对两地合作及香港所扮演的角色的期望。香港对此自应认真研究并作出回应。以下的一些看法,或有助制订具体的回应政策。
从战略上看两地合作,首先要选好本港助推内地发展的重点。过去香港曾由工业北移,帮助内地建立面向国际市场的加工业,其后内地曾寄望香港带动其高科产业发展,但终因本港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及能力而进展不多,助推的角色由台湾补上,并令内地迅速发展为全球信息产品主要产地之一。到目前,香港相对内地仍能保有明显优势者,乃高档次服务业如金融及专业服务等,而这些也是内地急需发展的行业。服务业合作可通过吸引本港业界北上开业,和内地人士以个人游访港寻求服务等渠道进行。CEPA中许多项目,均与向香港业界放宽内地服务业市场进入限制有关,其中贸易与投资便利化项目,更多是为了消除开业障碍而设。但两地业界磨合仍须有一个过程,故一时间难于大规模在内地开展港式服务业。
港须加快服务业升级
另一方面,香港也须促使本身的服务业升级转型,以便应付与日俱增的内地及海外竞争,和满足内地随发展而来的新需求。香港尤须注重开拓新兴金融产品、电子物流、科技产业支援、国际法律和国际营销等领域的业务。此外,还须积极建立本港的服务业外判中介角色,利用其信息及国际联系优势,把发达国的外判业务引向内地。
其次,要选好协助内地完善市场机制及经营环境的重点。廿年来香港一直通过投资、谘询顾问及各种交流,向内地提供这方面的示范,并传输经验,从而有助内地改进政府对市场的管理,和企业的市场化营运。由于内地已初步建立了市场机制的架构,香港的新角色是协助内地充实这个架构,并提升其质素。特别是可在推行法治及诚信等基本方面作出示范,从而协助内地减低其市场体系的交易成本。在不少领域香港已累积丰富经验,包括金融及房地产的市场监控,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持公平竞争,和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提高透明度等。但两地仍须探索更高效及有针对性的经验传输方式;内地对此应更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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