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生厅发布食品卫生安全预警公告,警示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避免提供或食用被寄生虫污染的水产品。
省卫生厅提醒:餐饮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采购、加工水产品,不得提供可能被寄生虫污染的生食水产品;加工生食水产品,应在专间内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加工,加工过生鲜水产品的刀具及砧板必须清洗消毒后方可再使用,避免交叉污染;消费者应避免进食生鲜的或未经彻底加热的水产品和水生植物,不饮用生水;不用盛过生水产品的容器盛放其它直接入口食品;不用生的水产品喂食猫、犬。
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加工销售生鲜水产品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未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工的,依法予以查处,并采样送有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