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农产品入皖可享十项优惠

2006-09-02 中国食品产业网
  对到岸未事先办理植物检疫许可证的台湾水果,允许在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下,调入指定标准的冷库封存,同时补办相关手续。近日,我省为方便台湾农产品入皖,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

  为畅通台湾农产品在沿海口岸登陆后的“绿色通道”,我省将减少入境口岸查验批次,确保鲜活农产品以最快速度进入我省市场。对来自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允许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对在我省口岸进境的台湾农产品,进行必要的卫生除害之后,可运往销售集散中心实施检验检疫。

  据悉,我省还将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就地建设植物检疫除害处理设施,及时有效地处理有害生物,加强与台湾农产品检验检疫机构的沟通,实现双方互认。同时为皖台之间的出入境船舶、集装箱、涉台参展物品等提供便捷的检验检疫服务;对台商来皖投资农产品生产企业在引进境外动植物检疫审批上简化手续,对台资农业项目生产的出口产品加快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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