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出台条例严禁废油脂流向餐桌

2006-09-04 呼和浩特日报
  不法商贩对废弃食用油进行提炼、加工、销售的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已于近日通过了《呼和浩特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这标志着呼市对废油脂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据悉,这是首部用法规形式规范废弃油脂管理,保障百姓餐桌安全的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随着呼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餐饮业从业数量急剧增加,废弃食用油脂产生量也随之大幅度增多,由2000年的1000吨增至2005年的2500吨。由于废油脂中的酸败、过氧化物质、羰基价远远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而且含有高度氧化产生的黄曲霉素一类剧毒致癌物质,因此长期食用废油脂对人体有极大危害。然而,由于提炼、加工废油脂的过程简单,成本投入很低,回报利润高,因此在利益驱动下,不法商贩将从饭店、宾馆等回收的废弃油脂,经过简单提炼后,假冒各种品牌的食用油销售以牟取暴利,直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威胁。

  为了保障百姓的“餐桌安全”,防止废油脂污染环境,由呼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通过的该法规,将废油脂的管理纳入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确立了多项管理和保障制度。

  据了解,该条例把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作为重要措施。规定产生排放单位对废弃食用油脂种类、数量、去向要严格实行申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执行月报制度,对收集加工单位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实行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统一加工的经营模式,严格禁止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销售。从而实现排放、收集、加工的良性循环,使废弃食用油脂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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