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丢失不赔;无人看管,刷卡无凭”、“多投币不找零,并严禁向后上车的乘客索取”、“顾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特价(降价、减价)商品,概不退换”……记者近日获悉,省工商局、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自2003年开展“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以下称‘霸王条款’)”点评活动以来,共征集到258件“霸王条款”,其中六成以上的“霸王行径”得到更改。
———2004年10月,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上报的安阳市餐饮商会对自带酒水顾客自定收费标准的做法,明确指出:其行为是假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名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属违法行为。建议行政主管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同时,该“告示”属典型的“霸王条款”,内容无效。
———2006年7月,省消费者协会公布咪表公司“停车收费,丢失不赔;无人看管,刷卡无凭”“霸王条款”后,在众多媒体关注下,郑州市行政执法局后来向郑州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咪表公司15日内自行拆除郑州市所有街道上的临时停车位和咪表。
———省消费者协会“霸王条款”点评活动曝光郑州“美致蓝”出国留学中介后,“美致蓝”不但赔偿了消费者的损失,还向省消费者协会发来了感谢信和致歉书。
———2005年12月,河南移动公司新的“神州行”手机卡率先在全国取消了话费有效期,老“神州行”手机卡中的话费不再作废,可以实现本市话费转移。
省消协负责人冯国英说,“霸王条款”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于消费领域,主要原因是生产者和经营者处于垄断地位,消费者别无选择,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打破垄断,引进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