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国际机场过境旅馆2004年吹熄灯号,华航因取得民航局「华航事业营运中心」最优申请人资格,将负责重建机场过境旅馆,华航将委托国际连锁饭店经营,预定2009年底前开张营运。
民航局昨天与华航签订「台湾桃园国际机场航空事业营运中心」合约案,华航将成立「华航园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新台币43.5亿元,在航空事业营运中心兴建3栋大楼,包括航空事业总部、组员训练、派遣中心及拥有360间客房的四星级国际旅馆,兴建期是3年,营运期47年,新的桃园机场过境旅馆预定在2009年,也就是华航成立50周年时启用。
华航原本计画与经营喜来登饭店的寒舍合作机场过境旅馆兴建案,后来条件未谈拢,华航准备开国际标,委托知名国际连锁饭店经营。
原机场过境旅馆因设备老旧,使用效益低落,民航局在2004年底结束营业,为活化资产效益,交通部决定利用旅馆主体大楼及其附属设施,共约4.7公顷用地,转型发展为航空事业营运中心,鼓励民间投资。
根据民航局与华航签定的合约,华航取得「航空事业营运中心」营运权,每年须固定给付2500万元权利金,每年依物价指数约2%向上调涨,另还要依每年营运情形,再收取约10%的营运权利金。
民航局认为,「航空事业营运中心」全案开发完成后,不但可提供崭新的旅馆服务,也提升桃园国际机场整体现代化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