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遭破坏令人触目惊心 保护刻不容缓

2006-11-22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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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破的长城

  长城:三分之一完好 三分之一残破 三分之一湮灭

  在中国历史上,从战国时代的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先后修筑的长城算起,到到明朝大规模修筑长城为止,先后有20多个王朝和诸侯国修筑过长城,总长超过10万里。但现在,中国长城研究会一项调查显示,目前长城的基本情况是:三分之一基本完好,三分之一残破不全,三分之一不复存在。

  “我们最新的调查显示,明长城墙体和遗址总长已不超过2500公里。”中国长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董耀会惋惜地说,“现在的明长城,有较好墙体的部分已不到五分之一,有明显可见遗址的可能已不足三分之一,在一些自然条件恶劣或政府管理松散的地方,长城实际上已经消失殆尽了。”

  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中国长城学会名誉会长罗哲文痛心地说:“因为长城的长,许多问题才被忽视了。人们看到保存完好的北京八达岭长城,认为其他地方即使不如八达岭也差不多少。如果这种观念不纠正,今后我们的长城很可能只留下几个雄伟的‘点’,而广大的地方很可能因为不受重视、得不到保护而不复存在。”

  在北京,北京建筑工程设计院曾组织人员在今年3月对平谷、密云、怀柔、昌平、门头沟等地辖区内的696公里长城进行实地测绘,测绘人员发现,北京段长城有三成损坏严重。

  在陕西,由于长城大部分建在山间或大漠之中,经过千百年的风吹日晒和雨水侵蚀,许多土墙已经坍塌消失。榆林是我国历代修筑长城比较早比较多的地区,有战国、秦、隋、明几个历史时期的长城。境内的明长城东起府谷的黄甫川、西至定边的花马池,沿途有819座守护壕墙、崖塞、780座小墩、15座边墩、36座营堡,其中镇北台是万里长城上最大的军事瞭望台。如此雄浑的建筑,经过多年的自然损害和人为破坏,现仅存遗址88个点,战国及明长城遗迹虽多,但80%的长城墙体已被风沙埋压。今年9月,记者沿榆林到定边的高速公路走了一段,公路两旁的长城遗迹断断续续,许多地方根本看不到长城的具体走向,只有登上尚存的烽燧遗址远眺,长城的痕迹才依稀显现。

  在甘肃,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杨惠福介绍,甘肃境内珍贵的战国时代长城本来有600公里左右,但现在,从墙体到城基全部计算在内只有300公里,而2200公里的汉代长城只能看到1000 公里,1400公里的明代长城也只剩下1000公里。

  长城之殇:破坏源于天灾人祸

  万里长城正在缩短,一个重要原因是自然破坏。荒漠化等区域生态问题是长城保护面临的严重威胁。长城常年遭受自然吞噬风化,濒临倒塌而无人修缮。包头、固阳的秦长城曾在1995年的包头地震中破损严重。

  同时,由于很多长城分布在草原和戈壁深处,一般的交通工具很难进去,给长城普查和保护带来相当大的难度。今年在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北部,考古工作者新发现了一段汉代长城,长城由59座烽燧和土墙连绵组成,长达百里,是西汉时期汉武帝在居延设立都尉后,在修复秦长城的基础上加修的汉代长城。这是近年来我国长城遗迹考古的又一重大发现,但是这个地区杳无人烟,很少有人能进去。

  自然的破坏是导致长城衰老的重要因素,但是人为的破坏要远甚于此。

  77岁的岳邦湖老先生是原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长城考古专家。他指出:人为因素,一是建设性破坏,如修公路、修铁路、建民房等,这种破坏最厉害,往往直接推倒墙体;二是取土,多年以来,长城因其“年岁”较长被当地人挖去用作上等肥料;三是牛羊等牲畜践踏;四是在城墙上挖洞,用以避雨、避寒,或者在墙下挖洞修水渠。

  许多人类活动对长城的破坏令人触目惊心:

  2002年,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修公路向农民征石头,农民找不着,索性上山把长城拆了,以15元一拖拉机的价格,把1000多里的长城砖卖给了建筑商。如今那里的长城连地基都不复存在,永远地消失了。

  宁蒙交界的贺兰山三关口长城,由于毗邻采石场,经营者为通行方便,不惜在长城上打开豁口,让拉运石头的车辆在长城上穿行,采石的挖掘机甚至开到了长城上面。

  宁夏中卫城北龙公庙附近有一段保存良好的长城。有人竟在距长城只有几百米远的地方挖湖蓄水。结果2005年湖水暴涨,水漫长城,三四百米的墙体坍塌。

  2003 年4月,陕西省定边县的三家施工单位在修建公路时,在长城上分别撕开了三个30-40米宽的大豁口。此处长城原来高约4米左右,城墙厚度约5-6米,是保存较好的夯土遗迹。三个大豁口一下子就破坏了105米长城,使这段明长城遗址遭到了毁灭性破坏。事件发生后,陕西省文物局迅速派人到现场调查,并对三家施工单位各罚款50万元。150万元罚款的确是个大数字,但对破坏了的国宝长城来说,即使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呢?

  还有一种让人哭笑不得的情况。近年来,由于保护长城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一些地方政府和个人开始修复长城,但这种修复往往没有经过科学论证,画蛇添足,对长城造成了另一种不可恢复的破坏。陕西省府谷县麻镇残存有一段土夯长城的墩台,2005年,当地一位老人发起了修复长城墩台的募集活动,获得8万元资金,修复了一处明代成化年间的夯土长城墩台遗址,这个新墩台一部分用旧砖,一部分用红砖,都被青色涂料覆盖,与下面残存的黄色夯土极不协调,严重破坏了古长城。

  宁夏文物局副局长卫忠告诉记者,曾有一个民营企业家,在未经自治区文物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用新砖包砌了两公里长城,进行旅游开发。结果,崭新的砖砌结构,给这段在当地有“小龙头”之称的古长城造成了灾难性破坏,他投资的800万元也血本无归。而这个“狗尾续貂”的“杰作”,至今没有拆除。

  仅2005年一年的时间内, 宁夏就发生多起损毁长城的事件,其中被媒体曝光的就有十多起,而今年又连续发生多起。2006年9月,某单位在宁夏中卫市境内施工时,擅自将一段长城挖开近200米的豁口。当有关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施工方感觉事态严重,又擅自用推土机将豁口堵上,并在上面插上蒿草,企图掩盖证据。结果,对长城造成二次破坏,原来的长城被彻底弄得面目全非。

  长城之幸:保护进入最佳期

  2006年10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正式签署第476号国务院令,公布《长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世界上第一部专为保护长城而制定的国家性法规应运而生,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

  《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禁止工程建设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禁止在长城上从事下列活动: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刻划、涂污;架设、安装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驾驶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展示可能损坏长城的器具;有组织地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举行活动;文物保护法禁止的其他活动。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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