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秘书长何之绂说,协会坚决支持企业“谢绝自带酒水”。
原因有三个:一是,餐饮企业对自带酒水和食品的消费者适当收取服务费是合理的,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成本必然要按一定原则分摊到消费者的消费实物上。二是,消费者自带酒水在餐饮企业享用,服务费用的收取与否,收取多少,应该由企业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只要收费合理,按规定明码标价,并在醒目位置标明,收费是合理合法的。三是,餐饮企业在提供服务时,还具有提供安全卫生食品的责任,顾客自带酒水及食品无法确保其安全,一旦发生问题,不好界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