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搜索:
首页
城市摄影
中国文化
人文地理
缤纷旅程
异域风情
户外度假
旅游见闻
酒店管理
旅游综艺
交通线路
风景壁纸
游记攻略
-
网友来稿
-
About China
-
文化聚焦
-
中国概况
-
世界各地
-
中国各地
-
文化遗产
-
使馆服务
-
港澳台
-
各地新闻
-
国内及出入境旅游
-
旅游论坛
杭州天堂
>
政策动向
> > 正文
贵州 立法叫停“开瓶费”
2007-01-23 法制日报
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餐饮、娱乐业的经营者“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此规定在全国率先以立法的形式对“开瓶费”说不。
新《条例》在“法律责任”专章中规定,有“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设定最低消费数额”等九种情形之一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延伸阅读: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 评论不超过2000字 )
网站联系邮箱:
ICP备案证书(号)浙ICP备06035441号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06-2008 Hztt Organiz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