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琪伟在2007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讲话
同志们:
2007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全国旅游业发展情况,部署2007年主要任务。
过去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旅游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今年1月16日,吴仪副总理又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2006年全国旅游工作的成绩,对2007年的旅游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自觉地贯彻到各项工作之中。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6年全国旅游业发展情况
2006年,全国旅游行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按照吴仪副总理在年初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自觉服务大局,努力开拓进取,旅游市场持续增长,旅游消费稳步扩大,产业功能更加显现,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迈出新步伐,实现了“十一五”旅游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要求,在“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确立了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目标,确立了加快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综合发挥旅游产业功能三大主要任务,强调要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重视旅游业发展,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把旅游业确立为支柱产业或先导产业。山东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旅游业被确立为主导产业。湖南省委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旅游工作,并把旅游业确立为支柱产业。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十一五”时期把旅游业培育成支柱产业。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旅游业作为发展高原特色经济的重点支柱产业。各级党委、政府发展旅游业的热情和力度空前高涨。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亲自部署、具体指导、重点推动,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狠抓落实,“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各方支持”的良好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二)三大市场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入境旅游保持平稳增长态势,特别是外国人市场呈现较快发展势头。国内旅游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战略推动下,以其良好的成长性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消费大众化、常态化趋势更加明显。出国(境)旅游继续快速增长,出游方式更趋灵活,目的地选择更为多样化。
预计全年入境旅游人数可达1.25亿人次,增长3.9%。其中,入境过夜旅游人数4991万人次,增长6.6%;外国人2221万人次,增长9.7%。旅游外汇收入339.5亿美元,增长15.9%。国内旅游人数13.9亿人次,增长15.0%;国内旅游收入6230亿元,增长17.9%。旅游总收入8935亿元人民币,增长16.3%。全年出境旅游可达3452万人次,增长11.3%。我国继续保持世界上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世界上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和亚洲第一大出境旅游市场的地位。
(三)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旅游业促进“三农”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出了“中国乡村旅游年”系列活动。制定了《关于促进农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现场会,与建设部联合召开旅游小城镇发展工作会议,与环保总局、建设部共同召开生态旅游发展现场会,与世界旅游组织、世界银行、贵州省政府共同举办乡村旅游国际研讨会,举办了“首届乡村旅游节”,推进农业旅游示范点建设,促进有条件的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积极发展旅游业。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有许多成功的做法。各级旅游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农业和农村工作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发挥广大农民和农户的积极性,通过重点指导、典型塑造、市场引导等多方面措施,培育了一大批以“农家乐”、旅游型村镇为代表的乡村旅游点,使乡村旅游呈现兴旺繁荣的良好局面。发展乡村旅游,已成为山东、河南、山西等地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抓手,成为湖南、四川等地培育支柱产业的重要内容,成为云南、贵州等地发挥资源优势的重要手段,成为北京、上海等地促进城乡交流的重要途径,成为江苏、广东、河北等地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带动了农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城乡交流和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旅游已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四)发挥旅游独特优势,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对台港澳工作。按照国家总体外交的部署,2006年新开放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15个,总量达132个,其中已实施86个,为促进双边和多边关系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贯彻中央关于多做日本人民工作的方针,在中日关系困难的时候,以中日旅游交流年为平台举办了系列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了较大规模的赴日旅游交流和促销,产生了良好影响。充分利用“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中俄互办“国家年”活动、中美商贸联委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平台,并与世界旅游组织等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促进了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中央对台工作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与公安部、国台办共同颁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管理办法》,成立了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有关民间旅游组织就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举行了三次技术性磋商;继续举办海峡两岸旅游行业联谊会、海峡旅游博览会,邀请台湾旅游业界组团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名义与台湾观光协会共同举办台北旅展,组织大陆旅游业界参展,促进了两岸旅游业界的交流与合作。按照中央部署,进一步发展了与港澳地区的旅游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与香港、澳门旅游部门定期磋商交流机制,扩大内地居民赴港澳“个人游”范围至49个城市,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旅游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1.宣传促销不断加强。把发展入境旅游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研究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的指导意见》。组团参加国际主要旅展,举办“中国旅游之夜”等大型系列宣传促销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日本、韩国、东南亚、欧美、澳新、俄罗斯等市场的促销力度。各驻外办事处以2008北京奥运为主题,在全球主流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中国旅游形象宣传,促进了外国人旅华市场快速增长。加大“请进来”的宣传力度,全年组织了50批次海外主要旅行商和媒体来华旅游考察。举办了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和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
2.诚信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定了《关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旅游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地围绕加强市场监管、增强信息引导、构建惩戒机制等重点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云南等地以建立旅行社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为抓手,开展信誉等级考核;江苏以旅行社为龙头,开展“诚信旅游在江苏”活动;厦门积极推进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考评。诚信旅游建设开始从开展诚信活动、营造诚信环境为重点,逐步向完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方面推进,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法规意识和规范执业水平明显提高。
3.法规和标准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得到加强。《旅行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国务院2007年度立法计划;四川、云南、甘肃及杭州等地修订出台了新的综合性地方旅游法规。旅游标准化工作扎实推进,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获得首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国家级旅游卫星账户建设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了旅游重点课题研究。
4.产品和目的地建设进程加快。启动了杭州、成都、大连三城市开展“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创建试点,启动了白金五星级饭店评定试点和5A级旅游景区评定试点,新增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4座。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科教旅游、工农业旅游以及休闲度假旅游新产品加快开发,自驾车旅游、游船游艇、房车营地、旅游网站、旅游传媒、网上交易等旅游新业态不断涌现。举办了第二届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
5.红色旅游持续推进。配合纪念建党8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与铁道部共同组织了85对红色旅游专列活动,开展了红色旅游景区导游员(讲解员)大赛,江西、湖南、陕西等地不断推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红色旅游系列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市场效应。
6.区域旅游稳步发展。在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东部率先实现现代化战略的推动下,以区域旅游规划为龙头、以市场营销和管理服务为重点,香格里拉、长江三峡、丝绸之路、青藏铁路沿线以及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旅游合作不断推进,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
(六)公共服务不断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呈现新局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完善公共服务,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国家旅游局提出“为国家发展大局服务、为旅游全行业服务、为地方和企业服务、为海内外旅游者服务”的工作方针,强调要加强服务、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各级旅游部门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加强了旅游安全、保险、紧急救援、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职能建设。重点支持了一批游客服务中心、景区停车场、旅游厕所、安全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地方旅游部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与外交部共同制定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国家出境旅游安全预警制度。积极推进旅游业与保险业的合作,与中国保监会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意见》,促进旅游险种和理赔机制的逐步完善。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黄金周旅游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颁发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与中央文明办等11个部门共同开展了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