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店及宿舍 禁装闭路电视

2007-03-19 香港经济日报
  广州市将于今年5月实施新法律,禁止酒店客房、员工宿舍等地装设闭路电视,以防有人借有关设备偷窥、偷拍、侵略他人隐私,违者可被拘留处分。

  广州市有关部门近日出台了《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此举是为加强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提高城市应急指挥响应和城市管理能力。

  《规定》订明,禁止在卫生间、浴室、更衣室、酒店(宾馆)客房和员工宿舍、学生宿舍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或者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即闭路电视;而违规、并利用有关设备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违者罚500元拘留5日

  不过《规定》同时明确规定,在禁止上述地方安装闭路电视外,还详细指出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或者区域,都应当安装电子眼,以便监控;当中包括机场、港口、火车站、码头、停车场、客货运站场和枢纽公交站的重要部位;高速公路、城市各出入口、大型桥樑、隧道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重要部位;地铁营运线各站出入口、站台通道、旅客列车、地下商场等重要部位都要安装电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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