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禁止宾馆饭店供应隔夜食品

2007-03-27 三秦都市报
  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为了做好第十一届西洽会卫生监督工作,省卫生厅制定了《接待宾馆饭店食品卫生要求》,禁止宾馆饭店供应隔夜食品,禁止供应生食水产品,并实行驻会监督制度。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第十一届西洽会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大会期间,驻会卫生监督员由卫生监督机构指派,每个饭店派驻2名卫生监督员。对食品采购、贮存和加工过程的所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督促并协助宾馆饭店对冷盘实行48小时留样。宾馆饭店采购的食品及原料一律不得外购散装熟肉、卤制品及凉皮、粉皮等小吃,必要时应自身加工。严禁供应四季豆、豆浆、发芽土豆等食品,禁止供应生食水产品。

  第十一届西洽会期间,所有冷菜实行留样制度,保存48小时备查。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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