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消协联手提醒消费者:勿入分时度假四大陷阱

2007-04-16 北京晨报
目前北京还没有发现正规运作的“分时度假”公司。14日,市工商局和市消协联合发布警示,揭露分时度假中存在的陷阱。

  分时度假即有关机构先与酒店签订协议,将客房使用权划分成小份分别卖给顾客,顾客拥有在一定期限内在这一住所每年住宿若干时间的权利。短短4个月,工商和消协已经接到了近百起关于分时度假的投诉。事实上,据工商局方面透露,目前在北京还尚未发现有一家是正规运作的分时度假公司。

  陷阱一:畅游世界当诱饵

  销售人员往往采取多种方式将消费者诱导到现场,夸大其词,如承诺购买某度假村1个房间每年7天的使用权后,就可以和全世界多个国家的酒店、旅馆交换使用权,到全世界畅游。

  提醒:事实上,很多国家根本没有对中国开放旅游,是一种宣传误导。我国法律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中国公民到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公布的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家以外的国家旅游。

  陷阱二:洗脑宣传强消费

  销售人员以一对一方式讲解,进行长时间洗脑式宣传,采取各种办法强迫消费。这些公司会事先寻找有POS机的会场,使用信用卡的消费者可当场刷卡;没有卡的,业务员甚至会派专车、专人护送回家或到银行取钱;既没卡也没现金的,公司还会先借钱给消费者,让其先写借条签合同。据介绍,一对60多岁的老夫妇投诉被业务员进行了长达7个小时的宣传,最后交了7万元才肯罢休,还被要求签了多达17项的全是公司免责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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