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出台露天餐饮管理办法效果较好

2007-07-07 生活报
  日前,哈市香坊区城管部门制定出台了哈市首个《露天餐饮设置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出台一个月以来,经过在部分街路试点,效果较好。 

  《办法》规定,占用人行道设置露天餐饮设施的,需要为行人留出不少于2米宽的通行空间;每个餐桌旁配备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在餐饮店外设置的,店内要有卫生间,在广场、公共场地设置的,要设置移动厕所;不得设置卡拉OK等音像设施;设置在居民区内的露天餐饮22时后禁止继续经营;由餐饮业者负责对经营区域内绿化设施进行管护等。批准经营时间:6月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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