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男子申某与女友约会,在酒店点了小吃后,因女友先走,男子竟拒绝一人埋单,直到民警介入,申某才肯付200元餐费。
据南站派出所民警介绍,昨日上午10时许,男子申某和女友邓某约会,为讲情调,申某将邓某带到南昌市站前西路国恩大酒店一楼休闲吧消费。申某一口气点了200余元小吃,开始时相处得很不错。“可邓某坐下不到10分钟,接了一个电话就说要走,无论我怎么劝说都不行。”申某称,他警告女友,如果女友这么不给面子,这里的消费就要女方埋单,但邓某拍拍屁股还是走了。
感觉很“受伤”的申某,呆坐在酒店里,越想越觉得没面子,便拒绝买单,并将女友邓某的电话告诉服务人员,要求酒店将女友找回埋单,但这一要求遭到酒店方拒绝,双方发生争执,申某随后竟拨110报警。
经民警协调,申某最终付了200元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