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滑翔受伤 青龙峡景区被判赔偿2.6万元

2007-07-20 新浪旅游
一名女士游玩受伤后将负责景区经营的旅游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获得赔偿。怀柔法院昨(21号)日宣布,一审支持原告的诉讼,判令两家公司赔偿医疗费等损失2.6万余元。

  受伤的女士姓谢。她说,去年5月5日,她选择到北京市青龙峡旅游度假公司和北京奥旅旅游开发公司开发的景区游玩。在参加定向滑翔游戏项目时,由于滑翔终点处的工作人员未能有效减速,导致她重重撞到终点处的皮垫子上,头部、耳部受伤。由于责任分担和损害赔偿问题双方分歧较大,她最终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

  在案件庭审中,青龙峡旅游公司辩解说,游戏项目是奥旅旅游公司在景区内开办的,两家单位独立经营,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奥旅旅游公司则认为,在此次事故中,谢女士自身也存在过错,而且医疗费用有很多不合理的支出,也不同意赔偿。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经营者应当保障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受到侵害时,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谢女士在两家单位开办的景区游玩受伤,合理经济损失应由被告承担。

  来源:新京报
延伸阅读:
昵称: ( 评论不超过2000字 )
网站联系邮箱: ICP备案证书(号)浙ICP备06035441号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06-2008 Hztt Organiz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