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厦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厦门市旅游局、厦门市文化局、思明区人民政府、湖里区人民政府、海沧区人民政府、集美区人民政府、同安区人民政府、翔安区人民政府、厦门日报社、厦门广电集团
执行机构: 2007厦门花车巡游组委会办公室
她,是充满激情的城市庆典
她,是万众期盼的旅游佳节
她,是欢乐洋溢的视觉盛宴
她,就是厦门花车巡游!大众的节日,共享激情与欢乐的海洋。海峡西岸的国际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厦门再次将世界的目光聚集在一起。
从2003年起,厦门花车巡游走过了四个春秋,历经三届,共制作了78部各式花车,组织了56个特色表演方阵,吸引了数百万人次的观众亲临参与,通过电视直播、电台播报、平面及网络媒体报道等形式收看、收听厦门花车巡游的民众超过了千万人次。今年,第四届(2007)厦门花车巡游将在“鹭岛”厦门再次激情亮相,18-20辆夜间花车及20—25个步行表演方阵尽情演绎,巡游范围从市区扩展到全市6个区,巡游时间从10月2日-7日为期六天。创造性的突破和先进技术的运用将呈现给市民与游客一道丰盛的旅游文化大餐,将海上花园--厦门的美丽与热情永远镌刻在人们心底。厦门花车巡游不仅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为广大的赞助商提供了难得的展示机会,带来了极大的宣传效应。
2007厦门花车巡游组委会热诚欢迎各界新老朋友的积极参与,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花车展示单位和表演团体,共同打造厦门花车巡游新的辉煌!
让我们同享欢乐,共抒激情!
让我们把握机会,创造精彩!
2007厦门花车巡游日程安排:
2007年6月28日--8月20日接受报名
2007年8月21日--9月25日花车设计制作
2007年9月25日--10月1日花车验收彩排
2007年10月2日花车巡游开幕式及首次巡游(思明区)
2007年10月3日--10月7日分别在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进行夜间花车巡游、白天展示及文艺演出
2007年11月花车评选结果揭晓
2007厦门花车巡游设计制作须知:
●总体要求:
造型新颖、光亮透丽、动静结合、表演点缀、架构牢固、车况良好、昼夜观赏
兼顾、总体视觉良好。
●底盘车:
制作花车的车辆为4吨以上卡车。所选用的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至少七成新。所有车辆必须具有牌照和行驶证且通过正常年检。
●外形尺寸:
长度10-12m,最大宽度4.0m,离地高度4m以下;满载后车身硬装饰物距地面不得低于50cm。
●造景要求:
花车必须有发光装置和音响设备;50米距离上观看,该花车轮廓清楚、造型光亮,可采取内发光和外打光相结合。
●车头LOGO:
花车车头前要制作灯光型花车巡游活动专用LOGO标志(尺寸80X80cm),花车车身头部两侧要预留悬挂赞助商LOGO标志和花车编队序列号(尺寸35X65 cm)的位置。
●制作场地:
适当集中,分散制作。
●制作管理:
花车制作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我最喜爱的花车”评选奖项设置(各一位):
最 佳 创 意 奖
最 佳 制 作 奖
最 佳 造 型 奖
最佳灯光效果奖
最受观众喜爱奖
最佳动感效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