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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宾馆须放安全套商务部卫生部联合发出通知
2007-07-27 新京报
今后,所有的酒店、宾馆、度假村、公共浴室等场所都应放置安全套。记者昨日从商务部获得以上消息。
日前,商务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三个通知。
通知规定,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住宿场所,和沐浴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并提供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
通知还对小发廊进行了限定,要求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米。美发场所应配备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箱,设有明显标志,一客一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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