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 卫生状况看"脸色"

2007-07-31 金阳时讯
  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差、购买食品原料没有合格凭证、员工缺少健康证明……今后,消费者只要留心看一下饭店或食堂显著位置的“脸形”,就能知道它们是否存在这些平常不易被发现的问题。 

  根据卫生部最近开展的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卫生状况良好的餐饮单位门口将被贴上“笑脸”,较差的则要贴上“苦脸”。 

  为何要开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试行公示制度有哪些主要内容?公示制度与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什么关系?卫生部卫生执法监督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我国共有234万余户餐饮单位 

  卫生总体水平不高

  根据全国卫生监督统计数据,2006年全国有餐饮经营单位、集体食堂和食品摊贩共计234万余户。 

  “但是我国餐饮业卫生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从2006年对全国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情况看,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餐饮单位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位负责人说。 

  据介绍,餐饮卫生的主要问题有:一些小型餐饮业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甚至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现象;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状况较差;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仍然较多。 

  此外,许多消费者的食品卫生意识也不强,消费过程中缺乏卫生情况的信息指导。“我国餐饮业的一些卫生管理问题亟须加大力度加以改进和解决。”这位负责人说。 

  公示制度公布9项主要内容 

  “脸色”便于消费者知情消费

  目前,卫生部已决定,自2007年7月起用一年的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天津市,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市,浙江省杭州市,河南省洛阳市,海南省三亚市、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等10个试点地区开展公示制度的试点。然后视情况在全国推开。 

  公示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卫生质量及保质期;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护;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经过清洗消毒;主要原料采购索证情况以及其他。 

  这位负责人说,全部合格的餐饮单位将被贴上“笑脸”,1-2项不合格的给“无表情”,3项以上不合格的给“苦脸”。“用这些简单易懂的脸形表示卫生状况的好坏直观易懂,一目了然。” 

  “把卫生监督情况向社会公示,可以让消费者及时、便捷地了解结果,做到知情消费,还可以强化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督促餐饮单位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这位负责人说。 

  量化制度侧重阶段性 

  公示制度加强日常监督

  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国于2004年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逐项内容的量化分值情况,将其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以其等级确定相应的监督检查频次。

  对A级单位进行简化监督,对B级单位进行常规监督,C级单位进行强化监督,D级单位必须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不予许可或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公示制度与量化制度有着一致的目的,但又各有侧重。”这位负责人说,量化制度的特点是制定出科学、全面的卫生监督评价指标,根据检查的分值高低确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风险度和卫生信誉度级别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将监管力量主要投放到风险度高、信誉度低的单位。 

  相对于量化制度侧重于科学、全面和阶段性的特点而言,公示制度是改善和加强日常监督的制度,是针对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卫生法律规范的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根据发现的问题现场给出卫生监督意见,用简明的脸形表示出综合评价结论,具有便捷、公开的特点。  

   对A级单位进行简化监督,对B级单位进行常规监督,C级单位进行强化监督,D级单位必须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不予许可或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公示制度与量化制度有着一致的目的,但又各有侧重。”这位负责人说,量化制度的特点是制定出科学、全面的卫生监督评价指标,根据检查的分值高低确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风险度和卫生信誉度级别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将监管力量主要投放到风险度高、信誉度低的单位。 

  相对于量化制度侧重于科学、全面和阶段性的特点而言,公示制度是改善和加强日常监督的制度,是针对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卫生法律规范的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根据发现的问题现场给出卫生监督意见,用简明的脸形表示出综合评价结论,具有便捷、公开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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