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闯酒店游霸王水「蛇皮」还柙

2007-08-06 文汇报
  屯门警区接二连三遭黑帮挑衅,在不足1个月内先后发生黄金海岸酒店黑帮「晒马」事件、区内两个油站先后被人放置「屯门警署指挥官之墓」和鞋盒「炸弹」。在黄金海岸酒店享用泳池后拒付款及「班马」闹事的黑人物「蛇皮」与另外6名被告,昨于屯门裁判法院被控不付款离去及参与非法集结两项罪名,暂无须答辩,至本月9日再讯,其间须还柙警方看管。

  首被告禤锦麟(28岁),绰号「蛇皮」,疑为「新×安」黑帮小头目,报称为海鲜批发商人。控罪指,禤涉嫌于上月16日在青山湾段一号黄金海岸酒店内,逃避支付100元游泳费;另一项控罪指,禤与另外6名被告吴子健(22岁)、郭震华(17岁)、陈琪鸣(18岁)、周少文(24岁)、张金强(25岁)及周伟祥(25岁),涉嫌于同日与3名在逃人士在黄金海岸酒店内非法集结。

  官指控罪严重 不准保释

  案情透露,禤锦麟于案发日享用酒店游泳池后拒绝付钱,遭职员阻挠,禤于是致电召来6名被告到场,骚扰及恐吓酒店职员;有职员报警,警方凭酒店的闭路电视记录,将他们拘捕归案。

  辩方称,禤于案发当日应一名酒店住客邀请,免费享用酒店设施,并可提供该住客的入住记录,而在警方早前安排的认人手续中,只有3名被告成功被1至3名酒店职员认出,加上各被告承诺不会踏足酒店范围、能提供5千至1万元保释金、不干预证人及不离开香港、每晚到警署报到,希望裁判官批准他们保释。但主任裁判官郭伟健称,非法集会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3年,甚至可转往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审理;加上被告以三合会名义犯事,干扰酒店业务,过程更被闭路电视拍下,是强而有力的证据,故反对他们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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