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都很佩服自己。
今天下午打车出去,本来说买点小礼品带回贵阳的,但看了半天也不知道买什么好,关键是总觉得人生地不熟,不知道去哪买合适。于是,决定边走边看吧,或者叫瞎走瞎看,同时为了能省钱,也就朝着自己住的方向走。就这样不停的走啊走啊,大脑一片空白,道路两旁的各式各样的小店或是大商场,从眼睛两旁不断的向后划过去。走了三个小时,去了我认为的商业繁华区,并最终凭借自己都佩服的方向感,走回了我所住的酒店。
这让我想起了我大学时
那时因为还是学生,没有钱打出租,也没有钱去当地门票很贵的景区,所以那时对于我来说最有意思的就是这些发达城市的街道和各式各样的行人。于是我总是每到一个城市,都会背着我的大背包像头驴一样,不停的往前走,不停的去发现那个城市的性格、那个城市特点。
后来上了班,每次出差都能报销打车票,自然习惯出门就招手,或者直接下停车场的出行方式。根本不会去想走路的问题。有时甚至在想,我走路能力都会退化了,因为在贵阳电视台离我家也就只有三分钟路程。
但是今天这样走下来,发现自己原来是爆走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