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饭店行业将依法建章立制

2007-08-07 浙江在线
  今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劳动合同法》,消息传到浙江,引起了饭店业界人士的普遍关注。这部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被称为中国十年来最重要的劳动立法的正式出台,让浙江饭店业界意识到:自现在起,饭店企业规章制度也必须随之做出重大调整。有关人士认为,该法案的出台,对实施多年的依照劳动合同条例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有重大调整,对企业人力资源现有管理方式、企业用工成本与用工模式等将带来全方位的深远影响,同时,法案的实施必将对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五大矛盾影响劳动关系和谐

  当前,浙江饭店业市场规模日益扩大、行业不断扩充,大量的饭店新建,发展前景非常乐观,但在产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人力资源严重匮乏,人才问题日益凸现,成为制约全省饭店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浙江市场经济发展较快,民营经济已经占到了70%左右,国有企业改革起步早,在拥有这些“先发优势”的同时,由于各项机制未能及时完善,也带来了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等“先发问题”。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浙江就业报告》指出:五大矛盾影响劳动关系和谐。这五大矛盾包括:一、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大。二、用工制度不规范,劳动关系很脆弱。三、看病“难”和“贵”。四、社保覆盖面窄。五、劳动标准执行不严。

  今年3月,一位张姓务工者来到杭州某酒店做面点工。进入酒店工作后,小张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酒店却告诉小张,劳动合同要工作一年后再签,并口头约定聘期为3年。4个月后,小张在面点加工中左手臂被和面机严重绞伤,花去医药费一万多元。该酒店经理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工伤赔偿,还因为小张受伤无法工作辞退了他。

  据相关资料显示,浙江省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影响劳动关系稳定。调查表明,有95%的劳动者权益投诉案件均来自于不签订合同或所签订合同不规范的企业。反映在饭店业的另一个顽疾,是不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一些单位存在对劳动力的掠夺性使用,人力资本存量不足,劳动力素质不高等问题。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浙江人均受教育年限为8.20年。低素质的劳动力又成为低收入的主要群体,造成了不良循环。

  需要有法可依的规范化运作

  据相关专家分析,目前浙江饭店业人才紧缺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流动性大,每逢年末年初不少宾馆酒店都会有大批人员流失。有数据显示,在杭州、宁波、绍兴、温州等饭店业发达地区,其员工平均流动率在30%左右,有些饭店甚至高达45%。而人力资源专家指出,一般酒店业正常的人员流失应该在5%-10%,尽管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其员工流动率也不应超过15%。一旦流失率超过20%,酒店的经营将严重受到冲击。

  业内人士认为,流动性大的一大因素是,随着整个饭店业竞争的日趋激烈,酒店运营成本增加,酒店行业薪酬水平的增长和社会总体水平的增长相比显得滞后,导致目前酒店行业薪水偏低。据介绍,杭州市内的各个酒店薪酬水平参差不齐,即便是同级别酒店,因经营方式和所有制不同,薪酬也不尽相同。一般说来,外资酒店的平均薪酬水平要比国内酒店略高。

  眼下,世界各大酒店集团都加紧了对中国市场的扩张,各大酒店纷纷以优厚的薪资待遇挖竞争对手的人才,饭店业人员流失率因此愈加升高。据一位外资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透露,“有两、三年酒店服务经验的人才已经算是很有资历的了。”对酒店业管理人员的渴求,让人才市场出现了各种乱象,各种资质不全的“猎头公司”频频出击,以高薪为诱饵,鼓动酒店高级管理人员跳槽,甚至要求带领整个管理团队离开。面对这种现象,有管理部门人士认为,合理的酒店人员流动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但“乱挖墙角”的行为已经搅乱了市场秩序,弄得整个行业人心不稳,违约行为不断,不利于饭店业的良性发展。

  新法案引导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在浙江省饭店业,一方面存在有不重视劳动关系、不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的现状,另一方面又有人才严重匮乏的问题。业内人士纷纷呼吁,饭店业人力资源市场需要尽快进入有法可依的规范化运作。

  据悉,饭店业人才匮乏问题已经受到了省内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近日,由浙江省旅游局和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共同举办的“2007年酒店经营及管理人才培养互动论坛”在杭州萧山启幕,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浙江省旅游局副局长叶建国,浙江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王建平,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副院长徐云松等。省内一些宾馆饭店的负责人、旅游院校的专家教授也应邀参加了论坛。

  论坛上各方代表各抒己见,对目前存在于浙江省饭店业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如酒店经营管理的战略战术、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手段以及校企合作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代表们认为,饭店业作为社会服务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在浙江,饭店业的发展尤为旅游业界所重视,由于良好的饭店服务是旅游发展的保障,因而管理部门将规范饭店业发展看作是一项战略任务。

  相当一个时期来,浙江饭店业普遍存在着人才缺乏和流失的问题,人才培训不足和长久以来社会大众对酒店行业社会地位低的印象是主要原因,而目前酒店业加速发展则使该问题愈加凸显。有专家表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政府部门应该指导饭店行业的就业问题,帮助企业尽早建立新的规章制度,让饭店业的用工以及人才的培养、交流在一个有序、规范的平台上进行。

  在论坛上,政、企、校三方代表还就旅游院校就如何应对新法案颁布后的形势,更好的培养提供饭店业急需的人才;宾馆饭店应该如何与院校结合,提供学生发展的平台并进行人才储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在论坛上,与会代表还达成了共识,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有利于整个饭店业在新形势下建章立制,通过依法守法,合理用工,能够引导浙江省宾馆饭店走上一条规范化的良性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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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保护劳资双方利益。在国家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让劳动者最有安全感的是“用人单位有义务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按照以上规定支付两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同样保护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该法案是对劳资关系的调整与规范,是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是对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同样可以运用法律合法解决劳资纠纷,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员工不能胜任与他所得报酬相应的工作时,调整其工作性质、职位甚至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合同关系。同时企业可以通过裁员等手段依法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能保持公司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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