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须减少提供一次性筷子

2007-08-13 北京日报

  商务部日前发佈了《餐饮企业经营规范》细则,明确要求餐饮企业应“减少提供一次性筷子。”

  据介绍,《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是对餐饮企业经营管理的最基本要求,是餐饮行业标准体系中的基础性标准。本标准的颁佈实施有利于规范和指导餐饮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餐饮企业经营规范》适用于各种经济类型的饭庄、酒家、酒楼、餐馆、餐厅,包括饭店、宾馆、酒店对外经营的餐厅、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以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

  负责起草规范的中国烹饪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此项规范从环保和节能的角度提出餐馆减少使用一次性木筷。前几年一项检查结果表明,一次性餐具的卫生合格标准要低于普通餐具经过清洗消毒后的卫生合格率,所以一次性餐具并不一定就是卫生的。而且目前一次性餐具的运输、储存状况并不尽如人意,这就会对一次性餐具造成二次污染。

  《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还规定:开设8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征求当地行业组织的意见;应在店堂醒目位置公示和悬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証》、《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标牌》等証件;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场所应备有洗手间,并添置洗涤用品;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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