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将实施“开瓶费”须明码标价

2007-08-15 市场报
  今后,顾客有望在餐馆菜单中看到开瓶费、包间费、筷子使用费、最低消费等消费项目。商务部8月10日公佈《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也是我国首部针对餐饮企业制定的推荐性规范,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30平方米以下小店应连锁经营

  《规范》从运营场地、设备设施等多个方面对<<<餐饮企业>>>资质及经营管理做出规定。

  《规范》明确限定:总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厨房面积应达到营业面积的1/3;小于30平方米的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等应实行连锁经营,采取统一配送;开设8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征求当地行业组织的意见。

  《规范》要求,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场所应备有洗手间。油烟排放口位置应距离居民住宅、医院或者学校10米以上。

  此外,标准还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从环保和节能的角度提出了餐馆减少使用一次性木筷等方面的要求。开瓶费应在收费项目中明示

  针对有媒体称《规范》明确表示: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将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规范》的起草方———中国烹饪协会副秘书长边疆表示,这个内容在《规范》当中没有明文规定,但有一条相关条文:餐饮企业须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应当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

  边疆指出,该条款有两层含义:一是跟餐饮企业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都应该明示,包括食品价格、餐饮服务费用等;第二层意思是,餐厅的收费应与明示的内容相符。

  一直以来,开瓶费、包间费和最低消费在餐饮消费中不断引起纠纷,这次《规范》的出台给处理这类纠纷问题提供了明示。
延伸阅读:
昵称: ( 评论不超过2000字 )
网站联系邮箱: ICP备案证书(号)浙ICP备06035441号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06-2008 Hztt Organiz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