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商务部最新公布了《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不少媒体以此为依据进行报道,认为其中的某些规定是对开瓶费等收费项目的默许,还有些规模较大的门户网站的报道内容中出现了“《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明文规定:包厢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须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等字样。
记者仔细阅读了《规范》全文,并未发现有明文涉及到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内容,只看到了“须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销售的食品应当明码标价,并严格按照标价执行,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应当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这样一段文字。对于《规范》实施后,饭店、酒店的“开瓶费”何去何从,记者在桂林进行了相关采访。
饭店酒家:惹恼“上帝”不划算
在走访市区内近20家大小饭店后,记者发现,桂林餐饮行业对于收取“开瓶费及包厢最低消费”并不热衷,但设立“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却不少,有的饭店虽然未在入口处设告示,但餐桌上的餐牌上却印有“谢绝自带”的字样。正阳步行街一家酒店的大堂经理表示,现在行业竞争比较激烈,若是为了一个“开瓶费、最低消费”而惹恼了“上帝”们,那是相当不划算的做法。提及大堂里设立“谢绝自带酒水、食物”的告示,这位经理笑了:“告示是这样说,但是实在有消费者要自带酒水来,经过简单交涉,我们一般会默许的。只是我们的利润有不少是从酒水里出来,设个告示,多少也能拉动一下店内的酒水消费。”
在一家设有最低消费的咖啡厅里,记者看到,虽然人气很旺,但有的客人桌上摆的食物,却有不少明显不是在店中所点的。咖啡厅的服务员说:“只要客人的消费达到了店里的最低消费标准,其它的我们一般不干涉。”
据了解,目前市内的餐饮娱乐场所基本对自带食物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特别是休闲娱乐场所,很多客人喜欢从店外带入鸭脖子、烧烤等零食,商家对此并不干涉。引用某酒吧老板的话:“只要客人的主要消费在我这里,带点其它的吃食又如何,只要客人玩得high,我又何苦为了点小钱和别人找不自在呢?”对于《规范》即将实施,他觉得不会使酒吧的规定发生什么改变,“客人已经形成了消费习惯,要是因为出台一个《规范》,又搞出点新名堂,可能会引起麻烦。”像这样不因《规范》出台做改变,避免客户流失的心理,在商家中占了很大的比例。
市民声音:我的消费我做主
“霸王条款我一概不接受”。市民小张对“开瓶费”态度强硬。小张是每到饭店消费必自带酒水的主,他认为饭店里供应的酒水香烟价格都要比外面的高,自己拿着酒水去并不麻烦,一下就省了一小笔费用,何乐而不为呢?“我们消费者也可以用脚投票啊,要是对酒店的规定不满意,我们可以换地方嘛,桂林的饭店酒店多了,我的消费我做主。”
杨小姐的公司经常有接待任务,她也算是“自带一族”。对于《规范》的实行后她表示“开瓶费我肯定不会给。我觉得这是属于不平等条约。如果酒水实在不许自己带,那就在饭店里买,,重要的是保证接待任务能圆满完成。”杨小姐认为,《规范》的出台应该不会引起行业的太大变动,“现在是买方市场,‘开瓶费’不管是否有了靠山,但最终还是市场调节起最重要的作用。”
也有市民对自带酒水抱无所谓的态度。“聚在一起下馆子,一大堆人想喝的东西各不相同,不好带,还是直接在饭店点来得方便,贵点就贵点了,反正也不是经常在外面吃。”在西城路一家饭店吃饭的刘先生这样对记者说。
消协说法:公平公开 双方自愿
“关于‘开瓶费’的纠纷,我们这里曾经处理过不少。”桂林市消费者协会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对于此类费用收取是否合理,消协表示,由于目前国家没有条文明令禁止收取“开瓶费”,因此这应视为商家的自主市场行为。
有一点必须明确,即消费者在消费之前,诸如“开瓶费、包厢最低消费”的收取及“谢绝自带酒水”的店规都应该由店方明示,但以店堂告示等方式告之的形式属于无效,商家有义务遵循事先口头明确告之的原则,否则即属霸王条款或不合理收费。消费者在消费之前也应该先对商家的各种费用收取进行了解,再决定是否进行消费。总之,消费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双方自愿的原则。
律师指点:不能强制消费
为了进一步从法律的角度上明确“开瓶费”的地位,记者咨询了丛中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翔律师。高律师表示,《规范》是一个行业标准,从其所规定的条文来看,并未主张经营者在“明示”后就可以收取开瓶费、最低消费。《规范》的规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不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经营者不能以“明示”为由强制消费,更不能以“消费陷阱、事后才说明”等不合理的方式来收取开瓶费等费用。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通过投诉、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看来,桂林买卖双方对“开瓶费”之争较为冷静,在市场自我调节的机制下,商家更为人性化,看中的是长远利益,而消费者心态也趋理性,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服务质量和消费心理享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