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有“火洲”之称,是新疆知名度最高的景区之一。虽然游客盈门,但吐鲁番的财政税收受益少。当地政府认为,是众多中小旅行社收受“回扣”引发景点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收益受损。于是,一个由政府部门主导的“套票”政策出台了。
“套票”政策规定:游客若随旅行社组团去吐鲁番旅游,只有接受被“推荐”的某一条包括若干景点的线路套票,如果中途不去某个景点,不会得到退款;若想去不在线路中的景点,要另行交纳费用。这个规定引来不少议论。一位学者对此评价:政府部门腰包“鼓”了,旅行社“蒙”了,不明就里的游客被“套”了。
旅行社“火”小景点“热”地方财政税收“少”了
2006年,吐鲁番总计接待国内外游客353万人次,但各景点上报门票收入只有4900万元,计算下来,每张门票的价格只有14元左右。可据记者了解,吐鲁番大部分景点门票的价格在40元以上,少数景点的最低价格在20元左右。“这是各景点无序竞争惹的祸!”吐鲁番旅游局局长王广学说。
旅游市场上,旅行社是一个游客供应商,景点若想获得更多游客资源,只有竞相压价给旅行社以高额“回扣”,这便是业内人士熟知的所谓“潜规则”。吐鲁番某景点的开发商告诉记者,小景点在知名度上无法与大景点竞争,通过降价迎合旅行社获得客源是无奈之举。
王广学说,每逢旅游旺季,经常出现小景点门庭若市,大景点冷冷清清的现象。为改变这种状况,由吐鲁番政府部门主导,当地10多家景点出资,组建了吐鲁番统一旅游营销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统一营销公司)。2007年5月1日,统一营销公司将吐鲁番的14个景点组合成28条线路,并将“票价”以线路为单位正式对外统一销售(称套票),纳入套票的景点包括葡萄沟、坎儿井、交河古城、高昌故城、苏公塔、火焰山等。
统一营销公司还与新疆5家大型旅行社(后增加为7家)签约,由其作为上述所有线路的一级代理商,它们向统一营销公司购票比其他旅行社享受更低折扣,其他旅行社必须通过一级代理商才能获得团体优惠票。加入统一营销体系的景点,不允许与旅行社促销推荐线路之外的景点组合,否则,将缴纳不低于5万元的罚款。
统一营销推出套票旅行社苦乐不均
吐鲁番地委书记孙昌华说,统一营销主要是为了杜绝景点和一些旅行社之间的不正当交易,从而把更多的利润留在地方,同时,政府部门给这些旅行社一定的利润空间,但这个空间必须是合理的、透明的。
2007年5月31日,乌鲁木齐150家旅行社以当地旅行社协会的名义联名向乌鲁木齐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上书”,“抵制”吐鲁番统一营销的做法。几位参与“上书”的旅行社负责人认为,中小旅行社若根据规定要么做二道贩子,从代理商手中购买套票;要么选择更高的价格,向统一营销公司购买套票。如此一来,中小旅行社失去了自由选择景点的权利。
一位资深导游告诉记者:推出线路时,大部分旅行社通常会选择当地最知名、最有特色、最具吸引力的景点,但一部分旅行社为了获取高额“回扣”,将游客带到一些不能代表当地特色或品位不高的景点,损害了旅游目的地的形象。
“统一营销”后,“吐鲁番旅游”呈现良好态势。2007年6月,到吐鲁番旅游的游客人数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8.5%,门票收入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5.6%;2007年7月,到吐鲁番旅游的游客人数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了77.5%,收入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了78.2%。
政府部门的干预要符合市场规律
吐鲁番旅游局局长王广学认为,吐鲁番是新疆旅游的一张“名片”,一些中小旅行社不接受“统一营销”,试图劝说游客放弃吐鲁番旅游是徒劳的。进入夏季后,吐鲁番景区迅速回升的游客数量,是最有力的说明。这也是当地政府在“统一营销”上不退步的底气所在。
至于游客,如果自行到吐鲁番旅游是不会受到影响的,自由选择景点,按门票售价购票;如果随团,则必须选择统一营销公司设计的多条线路中的某一条,想游览该组合之外的景点,需另购买一套门票。由新疆客观条件和地理特征决定,参团旅游依然是游客主要旅游方式,因此,套票制的实施对游客的影响比较大。
毕亚丁,新疆旅游业公认的权威人士,退休后被新疆大学等多所高校聘为客座教授。他认为,吐鲁番统一营销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应在“细节”上多下工夫。他表示,政府部门的“干预”要符合市场规律。在统一营销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这样更有利于新疆整体旅游业的发展。
来源:北京青年报(何军 张鸿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