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发布《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瓶费”问题变成了餐饮业界热点话题。据了解,虽然距离执行日12月1日还有相当的时间,但佛山部分餐饮企业对“开瓶费”问题已有所行动。
噪行内人士开瓶费如何收取未有定论
记者仔细阅读了《规范》全文,并未发现有明文涉及到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内容,但原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须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销售的食品应当明码标价,并严格按照标价执行,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应当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依据此文,业内不少人士都纷纷表示,他们理解为:《规范》是对餐馆、酒楼收取开瓶费予以明示,令收取的开瓶费为合法之举。
昨日,记者走访了佛山市多家大小餐馆、酒楼。发现对于此项规定,中小型餐馆表示不知情。他们普遍表示害怕收取开瓶费后会影响客源。“很多客人因为这里便宜才来的,他们的消费额也不会很高,要是收取了开瓶费,恐怕很多人都不来了。”禅城区兆祥路某大排档老板说。
而大型的餐饮企业则纷纷表示欢迎。他们普遍认为,新《规范》是对餐饮市场的一种规范化管理,同时也是对餐饮业的保护。“我们有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开瓶费。我个人觉得,开瓶费的收取要有一定的尺度,按酒水卖出价的8%收取为佳,我相信客人也会谅解的。如果按人头收取费用,我担心会影响客源。”诚隆酒楼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旺阁渔村总经理、同时身兼南海餐饮行业协会会长的吴荣开说:“收取一定的开瓶费是对服务的一种承认。过去,由于消费者不支持,我们从来不敢收开瓶费”。他说,目前,开瓶费如何收取还没有定论。一种是按人头收取,一种是按酒水的价格比例收取。他们会在协会会议中讨论并确定,然后提交物价部门进行审批,再执行。”
噪市民声音心理价位不超10元
对于新规的出台,食客的意见各有不同。一位经常请客人吃饭的卢先生说:“我们平时经常在饭店请客人吃饭。一些饭店又明确规定‘不准自带酒水’,酒水的花费往往比饭菜的花费还要高。如果酒楼允许自带酒水,那我们就可以省了很大一笔费用,适当给一点开瓶费是可以接受的。还有,开瓶费的收费标准,我觉得最好由有关部门明确规定,而不是由顾客和酒楼讨价还价来决定。”
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如果很多餐饮企业开始收取开瓶费,我会尽量选择那些不收取开瓶费的就餐场所。”
在采访过程中,鲜有赞同收取“开瓶费”的顾客。其中一名市民黄先生表示,“如果收取的‘开瓶费’合理,我是可以接受的,总比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好。我觉得每瓶名酒可以收5—10元的‘开瓶费’,但是可乐、啤酒,最好就不要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