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从2008年1月1日起,港澳的旅游经营者可在泛珠地区设立合资及独资的旅行社,经营港澳游。业内人士认为,港澳旅行社进入江西,对江西本土出境游旅行社将是一次挑战,意味着这些旅行社将要重新洗牌,小的旅行社可能要淡出市场。
旅游部门公布,从2008年1月1日起,将降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游经营者在内地设立合资或独资旅行社的年经营额要求,将其设立旅行社的门槛降低,合资旅行社的年经营额降为800万美元,独资旅行社年经营额降为1500万美元;并允许在广西、湖南、海南、福建、江西、云南、贵州和四川设立的港澳合资或独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具有该省、自治区正式户籍的居民前往香港、澳门的团队旅游业务。
江西一旅行社负责人称,对于有出游港澳意愿的江西市民来说,港澳旅行社直接经营港澳游业务,不仅少去了组团环节,出游也将更加便利,而且港澳旅行社经营港澳游产品,除了价格优惠之外,还有更多优质的服务。(文/方维芳)
责任编辑:董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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