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28日透露,一种主要适用于婚宴、年夜饭和商务会餐等订餐活动的《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于10月1日起在北京市范围内推行使用。
根据订餐服务合同的规定,订餐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餐的时间、位置、类型、方式、菜品数量、其他收费服务和赠送的商品服务等内容进行协商和约定。一方需变更主要订餐事项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限提前告知对方,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达成变更协议,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双方最为关注的酒水提供问题,合同规定可由订餐人自带,也可由餐饮经营者提供,还可双方共同提供,并注明各自提供的酒水范围。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认为,婚宴、年夜饭等订餐活动,用餐人数多、消费金额高,订餐人对用餐时间和场地有特殊要求,往往需要提前到饭店办理场地预订、定金支付和菜单确定等有关手续。所以,订餐人与餐饮经营者有必要就相关内容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进行事先约定,以避免在用餐过程中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