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汤底饭店为啥不让打包

2007-09-12 半岛晨报

  消协称,涉及商业机密不让带走是允许的,但最好应事先向消费者讲明

  消费者王女士很纳闷:吃水煮鱼时明明付了费,饭店却不让她把汤底打包。据了解,这种做法在餐饮行业比较普遍。消协负责人称,涉及商业机密不让带走是允许的,但最好应事先向消费者讲明。

  消费者王女士近日到沙河口区消协投诉称:9月5日,王女士和朋友到沙河口区一饭店就餐,大家吃的差不多时,王女士的一个朋友说:“我们把剩余的饭菜打包。”服务员也同意。打包时,消费者希望将汤底一起打包,但服务员不同意:其他的菜打包可以,汤底不能带走,理由是汤料为店里的秘方。

  针对服务员所说,王女士认为:她花钱买的东西属于个人财产,如何处置,饭店无权干涉,不让带走就是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另外饭店用消费者吃剩下的东西重新加工使用,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

  据了解,这种做法在餐饮业相当普遍。一知名火锅店老总称,即使是付了钱的汤底,顾客也不能带走,这一规矩在餐饮业并非个别。不过也有的饭店表示支持打包。一家川味店老板就称,只要顾客想打包汤底,就支持顾客打包带走。但他同时透露,其实真正打包的顾客只有2%左右。

  顾客留下的汤底如何处理?一业内人士介绍,比较注重品牌的火锅店大多将汤里的佐料和水废弃。而个别价格低廉的饭店就不好说了,很可能会循环利用。

  对于餐饮业不准顾客打包的做法,沙河口区消协副秘书长焦桂菊介绍,由于真正打包带走汤底的顾客很少,此类投诉并不多见。焦桂菊认为,涉及商业机密不让带走是允许的。经调解,该饭店免费赠给消费者一盘水煮鱼。

  消协提醒:作为经营者特别是作为餐饮业的经营者应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向消费者讲清楚,特别是技术方面的东西。如果不宜对外公佈的话,应事先告诉消费者,但不能强制消费者的行为。出现消费纠纷应该主动找消费者,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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