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现在起到12月底,开展餐饮消费卫生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集中整治阶段从10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主要是集中人力物力对城镇以上范围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于农村地区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小型餐饮单位,一方面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让其尽快达到食品卫生规范的要求,基本条件改造达不到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强化监督管理措施,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