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旅游局认真开展创建自查

2007-09-21 乐途旅游
根据南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南昌市旅游局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出台了《旅游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分宣传动员、自查考核、全面提高三个阶段开展创建工作。今年7—12月是自查考核阶段,日前,南昌市旅游局已组织、督促各宾馆和旅行社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在自查阶段,各宾馆应按照“有无障碍设施,餐饮、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客房干净,无异味”,各旅行社应按照“导游带团要佩戴胸卡;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届时,南昌市旅游局将分四个小组对旅游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各有关景区、景点、宾馆及旅行社,并对导游人员进行动态抽查,检查情况将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董淑珍

  文章来源:江西旅游网
延伸阅读:
昵称: ( 评论不超过2000字 )
网站联系邮箱: ICP备案证书(号)浙ICP备06035441号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06-2008 Hztt Organiz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