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春秋国旅8月12日赴“俄罗斯清凉七日游”的后记(二)春秋的回复 以及写给版主的话

2007-09-30 vicky1209
版主你好!
   我是你们的会员vicky1209,我发现昨天我发上来的一片关于投诉的后记已经被你们删除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是不是不可以在你们的论坛上发表类似性质的文章?如果是这样的话,在你们删除我文章的同时就应该及时回复我,并且告诉我原因,那我以后也不发类似的文章了。
   而且我的文章已经有网友评论打分了。从第一次发文到现在,网友们对我们的事情也一直很关注的。至于你们说到的“托文”的问题,我要澄清的是:我仅代表我个人和我们一起投诉的团友的观点,并未受任何社会性质的委托,也绝非用于商业利益。我陈述自身的经历和事实。
   发文出来给大家,是想让大家提高警惕,吸取我们的经验教训,是为了能够指出当今旅行社的违规和存在的弊病。所以我对你们的删贴表示不理解。
   请版主给我关于删贴的答复!现在我把昨天发的文再重贴一遍,如果版主认为我的这篇文是不符合你们规定的,仍要删贴的,请和我取得联系。
鉴于目前上海市旅游质监局已经接受了我们请求赔偿的投诉,春秋国旅必须在三十天的时间内给我们请求人以明确的答复。正式回复将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议并一致认可赔偿内容后,由请求人签字确认。
然而就在昨天,春秋国旅首次主动给了笔者明确的回复。下面我来简单地说一下。
虽然春秋国旅昨天并未出文提交给笔者,但相关的处理人员已经应允了我们请求人的赔偿要求,并且给出了口头答复。这也就是说,春秋已经承认了我们的投诉内容。但鉴于双方对于部分赔偿的内容和条款仍有异议,所以笔者昨天与春秋的协商结果并未达成一致。
比如,我们行程单上的用餐标准写明了是5早10正,而我们在境外期间实际用餐是4早7正,缺了1早3正。春秋方面的解释说,在写餐标的时候误多写了一正(12号晚餐),实际应该是5早9正。而他们也只承认误写的一正。事实上,14号我们在火车上滞留的期间,除了退还了中午一餐的费用(14号午餐),其他不符合8菜1汤正餐标准的(14号晚餐),或是欧、美式早餐标准的(17号早餐),以及17号晚餐未用的,春秋一概不赔偿;在未提供用餐的违约金标准这点上双方也没有达成一致。
景点游览和导游服务方面,春秋也只答应承担导游违规操作的服务费,即使在相关处理人员承认导游在未经我们游客确认签字或同意的基础上,对于违规操作的违约金也拒绝赔偿。比如导游擅自增加的购物点(莫斯科的紫金店和圣彼得堡的琥珀店);导游擅自增加的自费项目(新圣女公墓);导游擅自把莫斯科两天的游程合并成一天,造成我们实际游览时间的严重缩水;行程单上写明的是“游览”阿芙乐尔号巡洋舰,而实际则是“外观”;导游在夏宫、涅瓦大街都未尽到应有的“向导作用”。尤其是涅瓦大街,由于行程上有的景点是位于涅瓦大街,而我们事前对这一情况并不知晓,例如圈楼商场这一景点。而在我们游览涅瓦大街时,导游并没有指出或者带我们参观游览圈楼商场,从而导致了这一景点的缺失等等问题,春秋国旅也没有表明赔偿缺漏景点的态度。
至此,双方对于赔偿的内容仍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昨天的谈判中未取得一致的结果。但对于春秋国旅承认错误,答应索赔的这一点,笔者和其他索赔人均表示认同。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春秋国旅能够认真思考,进一步端正态度,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对我们的索赔要求进行核实、确认并再次给予回复。
其实最重要的是什么?------无非是旅行社的态度问题。
在这里,笔者还想说一句。如果在投诉一开始,春秋国旅就能及时核对我们请求人的投诉内容,与我们进行沟通,并且承认自身的缺漏和错误,那么这件事情还不至于弄到现在的这种局面。而作为国内知名的品牌旅行社,春秋国旅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不齿的,但好在现在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我们等待再一次的协商,希望春秋国旅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圆满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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